值得印出來的文字─《剛左搖滾─萊斯特‧班恩斯傳記》

坦白說,一開始我對這本書印象不佳。「剛左搖滾?」(gonzo) 又有新名詞喔?雖然封面大大寫上英文版書名《Let it Blurt》(其實是傳記主角錄製過的一張唱片),但是在「搖滾」二字已經成為常識的今日 (即便是玉女歌手也說自己搖滾),敢打出這個新名號,一定要有些門道才對。我拆開封條,完全不管誰是這本書的主人 (哈!Esther 買的),大剌剌地就癱在沙發上看了起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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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剛左」喊得這麼響亮,卻還得在譯序中解釋半天 (因為 “剛左” 譯自 “gonzo”,”gonzo” 這種風格又是誤用了加拿大法語中的 “gonzeaux”。我的天啊,為什麼不就直譯原文書名呢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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