坦白說,一開始我對這本書印象不佳。「剛左搖滾?」(gonzo) 又有新名詞喔?雖然封面大大寫上英文版書名《Let it Blurt》(其實是傳記主角錄製過的一張唱片),但是在「搖滾」二字已經成為常識的今日 (即便是玉女歌手也說自己搖滾),敢打出這個新名號,一定要有些門道才對。我拆開封條,完全不管誰是這本書的主人 (哈!Esther 買的),大剌剌地就癱在沙發上看了起來。
我斷斷續續看了兩三天,總是拿在手上放不下來。我的結論是:這是一本會讓你熱起來的書!若有選擇,我真想出生在那樣百花齊放的年代;但是這本書缺點也不少:眼花撩亂的人名、書名、樂團和專輯名稱 (專有名詞譯法不一,有的譯、有得卻未譯)、多到嚇人的編輯錯誤 (隨手算來,你大概每翻幾幾分鐘就會看到一個錯誤),以及中英文字距欠佳等。不過書裡夾了一張出版社和唱片公司談到的單曲 CD,收了六首來自不同樂團的歌曲,又堪堪扳回一城。翻到封底,喔,三百多塊。便宜!比去買本什麼方大同的攝影文字集來得有意義一百萬倍 (我翻過,真的我不知道為什麼要出版那樣的書)。
要介紹這本書,就得先牽拖一部電影。《成名在望》(Almost Famous) 是廣受喜愛的電影,也是 Esther 和我的最愛之一。片中年輕小男孩憑著對音樂的熱情和操縱文字的能力,成為《滾石》(Rolling Stone) 雜誌的特約作家,跟著虛構的名團 Still Water 巡迴全美貼身報導,而途中所見所聞,莫不讓有著熱愛音樂初衷的小男孩,對搖滾樂手的放浪人生有更深一層的看法。
搖滾樂的魅力,無疑不亞於春藥、酒精和毒品 (當然,最棒的經驗就是全部攪和在一起)。而要能操縱文字、催眠讀者、激發出搖滾樂的能量與激情,這更是一種近乎天賦般的能力。Lester Bangs 就是絕無僅有的人。
為了放縱、追求自我的那麼一點不同,Lester 和朋友們自高中起喝遍各種止咳糖漿 (只因含有尚未被禁止的嗎啡成分),配著迷幻藥和啤酒大口灌下 (Lester 並對自己吸食藥品後的迷幻過程做了詳細紀錄)。書中指稱 Lester 曾冒名寫信給藥廠,表示欣賞「他們的藥比迷幻藥好得多」。果然,這種揮霍生命的方式沒能讓他多過幾年。1982 年,Lester 在 33 歲時用藥過量致死。不意外,連生命的終點都像個搖滾明星。
這本書讀來一點都不順,因為裡面經歷過的年代實在太過瘋狂。也是啦,在那個 擁有 Jimi Hendrix 和 Cream 的年代時代,又怎麼會有平凡、順暢的人生?
書中有一段,看得我下巴差點掉下來。1972 年,Lou Reed 跟 Lester 第一次的訪談標題被定為「在電話亭裡的聾啞人士:跟 Lou Reed 見面的好日子」(Deaf Mute in a Telephone Booth: A Perfect Day with Lou Reed) (很諷刺的是,Perfect Day 剛好是 Lou Reed 的名曲)。「我將永遠帶著他留在我腦海中的最後一幕,他像一袋馬鈴薯一樣掉到椅子上…」「…看起來就像一位在電話亭裡講電話的聾啞人士」。Lester 這樣記錄他和 Lou Reed 的訪談。我的天啊,Lou Reed 過去曾是我好一陣子的偶像啊。
書末附錄還附了個「樂評產生器」,只要填填空格,就能生出一篇勁爆辛辣、緊湊萬分的假樂評。哈!跟台灣網友自製的「雜誌專訪產生器」有異曲同工之妙。
其餘部份就留給各位自己看書吧。別忘了聽隨書 CD 時開大音量,第一首 “Speakers Push The Air” 可就會讓你搖擺起來。
聽了以後,我的感想是:老兄,你還是專心寫樂評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