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9 年,我還是不到三十歲的人。白天在公司上班,晚上回家玩網路、逛逛留言版,對未來有點遐想,日子就是這樣過。那個時候的工作挑戰不多,但對個性的磨鍊卻一樣不少。這一年,有這樣的一本書。
Continue reading歷久彌新─《工作 DNA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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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9 年,我還是不到三十歲的人。白天在公司上班,晚上回家玩網路、逛逛留言版,對未來有點遐想,日子就是這樣過。那個時候的工作挑戰不多,但對個性的磨鍊卻一樣不少。這一年,有這樣的一本書。
Continue reading感謝 Esther 讓我開始接觸 DLSR,這兩年來拍了不少照片。最值得的投資之一,就是這支 EF 24-70 L F2.8。雖說有移焦的問題,但是調整好之後可是貨真價實的鏡皇,一鏡在手,可近可遠。昨天早上看窗外光線強烈,拿出相機想拍個幾張,卻發現防水墊圈破了。雖說可以苟且繼續用,但實在不是我的風格。走吧走吧,龜毛的人沒有偷懶的權利,送它回原廠修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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