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個天氣好的晚上,我帶著了兩個小孩趕到一棟室內晶瑩惕亮的平房。屋裡已經來了許多賓客了。放眼一看,喔,連爸媽山上常見的朋友們都到了,三三兩兩地在桌旁張羅自己的晚餐,和我打了招呼,要我自己動手來。我花了點時間幫忙分裝一道菜,只是奇怪,為什麼我倒出來的湯汁沒有掉在盤子裡,憑空消失了。是有人變魔術嗎?小孩老早已經在室內到處跑了。
我繞了兩圈,想找女主人打個招呼。我回頭繞過一些拉拉雜雜的東西,邊喵了眼掛在牆上的電視。最後我走進偌大的臥房,裡面也是高朋滿座,到處都是人端著東西走來走去。「找到了」,被簇擁在人群間的女主人,怎麼看起來像是熟悉的人。這不是我太太嗎?
夢中,我自然地接受她是女主人的角色。我和她閒聊了兩句,卻掩不住心裡一陣陣酸意。「這房子有多大?」「單是這間臥房就有 13 坪吧。」她用眼光掃過這整間房間,「如果算整間房子,室內實際的坪數就有 36 坪喔。」喔,這麼大?「買多少錢啊?」要問就問整套吧。「當初他才買十幾萬的樣子。現在這邊七八十萬了吧。」幹!是我拍馬也跟不上的有錢。我心裡酸到不行。「他呢?」女主人扁扁嘴,用嘴巴指著廁所的方向。受不了,想走了。我站起身直直往門外走。賓客們留我,「你都還沒吃啊,幹什麼要走?」只是我一時情緒上湧,再下去真的顧不得什麼後果。勉強有風度的回了幾句「不不,我覺得沒什麼意思,我要走了。」
我走到門外,在刷上白漆的圍牆邊,請賓客幫我叫小孩出來。「哥哥,小隻的。」我心裡老想抱著女兒流淚。但是為什麼賓客傳給我的是哥哥?沒關係,都無所謂了。我抱著哥哥,難過的說著「你們如果肚子餓,就在這邊吃吧。我要先走了。」印象中小朋友沒有太多掙扎,順從地跟著我。賓客們圍在我們身邊,「為什麼一定要走呢?留下來吧。」忍不住我爆發了,「我就是要走。如果不是我走,那麼,就是她跟我走!」我一拳打在圍牆上。賓客們一陣叫好。不過,匹夫之勇有什麼用?我隔著窗,還能看到剛從廁所走出來的男主人,看似著裝要來留我。不了,讓我有點餘地吧。我掉頭抱著小孩就走。
賓客們繼續追著我們,「為什麼你就一定要走呢?」我胡亂地解釋自己心中的苦楚:我的太太在外面開始張羅起第二個家,穿著和別的男人買的衣服,我受不了。賓客又追問,「你們有離婚嗎?」我愣了一下,「怎麼可能?」但是下一秒鐘,我竟然發現一個痛苦的事實:我真的和她離婚了。腦海中依稀出現我和某個記者被誤認為有曖昧關係,然後事件整個一發不可收拾,然後我在沒有背叛的情況下只得離婚的事實。但是,但是,我怎麼能接受?為什麼令我心痛的愛人,又接受了生命中的另外一個人?我心痛難耐,抱著小孩繼續大步走開。想著她和另一個人共築愛巢,我怎麼能接受?
嚇醒了。一張眼,看到她沉沉睡在身旁。依稀聽到門外兩個小朋友在看「青蜂俠」影片的聲音。「我以為周杰倫是主角欸,怎麼不是啊?」他們問過我,但我不知道答案。我只知道,妳們都是我心中的主角,妳們都是青蜂俠。
ps. 別亂猜,我們最近感情好。另外,我一早醒了後賴床,做了一系列的爛夢。前面另一個夢是在校園內騎腳踏車,騎到車子不見了,家也回不得的怪事。我嚴重懷疑,這些夢境都和青蜂俠有關係。如果往後想睡好,我想應該買支無線耳機給家裡這兩個放暑假的小怪獸。好險,他們就要去外公家肆虐了。
ps. Esther 看了之後,「你發什麼神經啊,給朋友看到了還以為我怎麼虐待你哩。」我又被唸了幾句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