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這塊肉好漂亮。」某次和 Esther 去逛大賣場,只是跟班的我喊了聲讚。人說沒吃過豬肉,也看過豬走路。我兩種都看過了。

回家後,Esther 學著小紅書做了一道叉燒。好吃的秘訣竟然是養樂多,我算是長見識了。



隔了幾天,又聽到廚房裡有動靜,我馬上拿著相機過去湊熱鬧。
「原來是這樣啊。」我看 Esther 東弄弄,西弄弄,手腳很快。鍋裡的香味讓我口水直流,不過 Esther 說弄好的肉還要靜置一天,明天才有得吃。哎呀,搞得我好饞啊。













隔天,女兒剛好回家,大夥兒有口福了。「這和上次的肉一樣嗎?」「這只能算滷肉,因為糖的比例不同。而且上次有收汁,這次沒有。」我看著碗裡的肉片,有什麼不一樣嗎?

話說我家女兒,奮鬥了一個半月之後,IELTS 全科拿到 7.0,總算如願為自己開創了一條嶄新的道路。留學他鄉,不是簡單的決定。加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