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雖然我不怎麼熱衷名牌,但卻對一樣東西情有所鍾,那就是 Louis Vuitton 的錢包。而這一切,就得從我和 Esther 認識的時候說起。

在我還是面有菜色的上班族時,認識了 Esther。我當然看不出小姐身上有什麼名牌,但她那個銘黃色的 LV 錢包卻非常亮眼。除了顏色鮮艷之外,女孩子用短夾也很有型。我記得銘黃色短夾內是紫色的裡布,裝了鈔票看起來很相襯。在那一瞬間,我對 LV 的錢包動了心。
後來,這個黃色的 LV 錢包變成小孩的玩具。女兒總是把它和布丁狗放在一起玩,被我發現後,才心疼地撿了起來,整理乾淨後收進防潮箱裡。
雖然喜歡 Esther 的 LV 錢包,但我對自己用的錢包沒什麼要求,真皮的就好。認識 Esther 後,我的錢包都是她送的。記得一開始她買了 POLO Ralph Lauren,接著是 TOD’s,然後又是一個 TOD’s。一晃眼,二十幾年過去了。
昨天,過年前的悠閒,和 Esther 到外面吃飯。小小拍了一張紀念情人節用餐的照片,心裡已經很高興了。回家後,隨口聊到我的錢包破了洞。沒想到 Esther 豪氣地說,「現在出門,我送你上次我們一起去看過的那個皮夾。」我睜大了眼睛,不會吧。



到精品店購物,我以為是很高貴的事情,沒想到和逛超市差不多。或許是年節已到,LV 店裡賓客盈門,座無虛席。Esther 和我差點連展示櫃都走不到,更不用說有椅子可坐。櫃姐問明想要的款式後,拿出幾款錢包讓我們挑選。我的喜好很明確,直接選了那個先前看過的黑色短夾。
知道要用 Apple Pay 後,小姐請我們稍等片刻,離開了幾分鐘。回頭間,我看到右邊大哥脖子上的金項鍊亮晃晃的,隨著手勢揮舞上下擺動。左邊大哥則是拿著兩顆手提包攬鏡自照 (我覺得黑色格紋不好看,Monogram 比較出色)。斜後方坐著的年輕女郎無聊地划著手機,男朋友正在遠方衝鋒陷陣。看著櫃姐忙得腳不沾地,我突然有點想笑。精品店傲嬌的高級感消失殆盡,彷彿成了貴一點的生活工場,難有服務品質可言。難怪 Esther 抱怨說「以後要挑沒人的時間來逛」。
拿到手的 Multiple 錢包,嶄新嶄新的,一看標籤才知道,製造日期距今還不到一個月。這麼棒的情人節禮物,我快樂地收下了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