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已經有聖誕節禮物了,待會我要去買我的。你要來嗎?」昨晚為了點小事,和 Esther 吵到半夜。萬幸今天小姐心情好轉,放了個機會,小弟當然要力求表現。匆匆交代小孩要自己吃飯,帶著摳摳就上街去了。
吃了香港茶餐廳,聞了飄香半條街的燒烤味,我們總算來到專櫃前。「原來是香氛啊。」架子上擺滿各種無法發音的香水和蠟燭,我卻只對一側的水晶球有興趣。Esther 拿了幾種不同味道的蠟燭給我聞,沒想到味道還不錯,只是結帳時價格小小嚇一跳罷了。
回家後,我還是為了店員一句「這個我們沒有賣喔!」心有不甘。這年頭貨架上竟然還有非賣品這件事!沒想到上網半天後,仍是一個「Not for sale!」的答案。真是不甘心!
仔細看了一下廠商型錄,原來 diptyque (中譯「蒂普提克」) 是家 1960 年代創立的法國品牌,被譽為調香家與藝術家,以天堂一般的香味聞名。雖然蠟燭有些貴,但氣味非常好聞,即使不點,仍能為室內帶來些許的香氣,頗有紓解身心之效。今兒個一聞,果然不同凡響。點燃後,蠟燭香而不膩,連我這種老土都有點飄飄然,水準高了好幾級。
Esther 拿出小聖誕樹 (小孩大了後,家裡就沒了佈置聖誕樹這一個活動),把跟金子一樣貴的蠟燭放在樹下,心滿意足。「改天我想要在書架上放一整排。」「……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