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了好槍,接下來就是應該好好打上幾場。但是就是等不到假日快點來啊,我們怎麼能有機會大戰三百回合呢?春去秋來,花開花謝,等了又等,忍了又忍,總算熬到了星期五 (也才不過等了一個禮拜)。我們根本連下樓都懶,放下書包就開始衝向戰場開戰了!
既然要打,沒什麼好手下留情的 (你覺得兩個小孩拿玩具槍打老爸會手軟嗎?)。我們分成兩國,就在十坪大的專屬遊樂場 (不就是自己家裡的客廳嗎) 裡追逐了起來。很好,保麗龍子彈有射擊的快感,但是幾乎不會痛,很安全。只要避開眼睛,就算是被射成蜂窩也能蹦蹦跳跳。不過玩了幾場,唉,問題不在子彈,在年紀啊。一個上了四十的中年人跟兩個十歲左右的小孩對打,只怕晚上要噴肌樂加喝中藥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