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新辦公室雖然離家不遠,但也是十來分鐘的路程。Esther 跟我加起來兩台筆電,有時還會背上單眼相機,上班負擔好沉重。一開始鐵齒走了兩個禮拜,我實在還是想偷懶。某天趁著 Esther 心情不錯,我們一起到離家幾條街的單車店訂了這台小折 (現在單車真是比什麼都搶手啊)。沒想到隔兩天東西就來了。
原本我們初步想看的是 Giant 的 FD-17,但是想想還是實際到店家看車比較準。Esther 是標準的外貿協會,真的看到車後扁扁嘴,不喜歡。一旁的 Dahon 外觀比較流線,看起來精緻許多。經店家解釋折疊上的設計也比較進步、折疊後的尺碼也更小,所以我們兩下就轉移目標了。可惜她小姐超不愛騎車,否則可以挑一台 Dahon ROO 7,日後就能一起上路了。
Esther 有天問我:「你騎真的都會變速嗎?」「會啊,當然要囉」「這邊到辦公室都是馬路,這樣也要轉來轉去變速喔?」「…」(她小姐是沒騎過變速車的小菜鳥,我看哪天真的要騙她上路來騎個兩圈才行)
這幾天騎車下來的感覺,是覺得輕鬆。可以很快地在城市裡到處移動,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(對照我的懶人病)。除了屁股痛 (聽說騎一陣子就會練成鐵屁股) 之外,沒有什麼可抱怨的了。改天放在車上出遊看看,或許還會有新一番感受。
ps. 拍完後沒幾分鐘,Esther 叫住我「這傢伙放在這裡一直卡到我欸,搬走啦!」「…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