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 Esther 老早提醒我 (或者應該是「恐嚇」我),說我們家畢竟有個小女兒,以後要有面對豺狼虎豹、蒼蠅螞蟻的打算,我總是打聲哈哈,不放在心上。結果,沒想到事情這麼快就來了。
昨天,Esther 要小隻的從家裡打電話到公司找我,說學校有人寫情書給她云云。我聽了有點茫然。這不就才是小學二年級嗎,哪來這麼多麻煩?小孩子不都還是在看海綿寶寶、騎騎腳踏車,怎麼一下子就跟上了大人的腳步?回家時 Esther 跟她聊了一下,原來小隻的自己也覺得很煩,因為很奇怪。在班上就是朋友了啊。我在旁邊聽著,雖說是哭笑不得,不過只怕也得承認小女兒逐漸長大的事實。(Esther:自己要有心理準備喔,以後上下學就自己去接吧,否則別人就接走了。」「…」)
後記:結果最後 Esther 跟小隻的決定把這張紙條交給我。這下子害我傷腦筋了。丟掉嗎,又覺得這不是我的東西,怪怪的;但是擺著,卻完全不知道應該擺在哪邊,看到就煩 (說真的,我很不想看到或想起這個東西)。最後,就決定擺在書桌的名片堆裡吧,哪天掉了或被 Esther 掃進垃圾桶,一了百了,人也不是我殺的。
ps. 補一張照片。最近 Esther 開始會寫小紙條給小朋友,小隻的也愛寫給她 (哥哥倒是一副路人甲的樣子)。有次 Esther 要小隻的「也寫一張給爸爸吧」,她小姐邊說好邊咕噥說寫字好累喔。隔了幾分鐘拿了這張紙條給我。雖然算是被 Esther 要求的不算主動,但是我還是有把這個心意放在心上。我不是很喜歡「養兒防老」這種想法,不過卻很喜歡小孩給我的東西。她花了幾分鐘寫,我這個粗心老爸卻會小心地收起來很久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