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較於前兩個月的悠閒,Esther 跟我這個月可真是累翻了。許多先前懸而未決的案子都來了,已經拍板定案的專案也都馬上要走,算是年底前的大月吧。
這兩天 Esther 生日,我想好好表示一下。結婚這麼多年了,都沒有好好表達過什麼。最貴重的東西都不是我這個糊塗老公送的,也難怪我回家被爸唸說「你自己的老婆你也要照顧,該買的東西要去買,總不成我們這一輩的來幫你養老婆吧…」。最近這麼累,就找她一起去百貨公司週年慶貢獻一下吧。
拍了以後才發現光線非常重要。室內燈泡的顏色+閃光燈,實在很難正確抓到白平衡。今天只用了一隻 580 EXII 外閃 (還有小隻零星亂打的小型反光板),單燈還是不太夠。此外 ISO 800 的雜訊已經過多,拍出來質感不太好。如果有機會,應該要換過場地,讓背景簡單些,然後在光線足夠或是白天,用長焦段鏡頭來拍 (85mm 或 135mm),散掉背景,這樣才能突顯人物與物品。不過算了,拿到禮物 Esther 好高興,拍下今晚這一刻才是重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