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慣用手機拍照後,連最最死硬堅守單眼相機的我也放棄了。一則是難以掌握所有拍照的時刻,一則是難以逃避 Esther 責難的眼光。「你就只要背相機就好了,什麼東西都不用拿。」今兒個,總算入手最新玩具,那就是 Canon EOS M50 微單的後繼者─Canon EOS R50。
有趣的是,剛從三創拿到預購的相機,人還在停車場,已經接到女兒電話。「什麼,你又買了一台相機?我才剛跟同學去看 Sony 的,你買的是那一牌?」「我是買 Canon。」「那相機可以借我用嗎?」「喔,好啊。」新玩具還沒開箱,已經有人要玩了。
R50 既然是 R 家族,自然走的是無反光鏡路線。拜科技進步之賜,R50 的機身只有 375 克 (比 M50 的 387 克還輕)。規格也完全堪用,包括使用 2420 萬像素的 APS-C 感測器、DIGIC X 影像處理器、每秒 15 張電子快門,以及來自 EOS R3 的主體辨識和追蹤自動對焦。後背使用 3 吋 162 萬畫素的多點觸控 LCD 螢幕,提供更多拍攝角度的靈活度和便利性。不過 R50 是台灣製而非日本製 (Canon 其他相機大多日本製),小小失望。
為什麼還要購入單眼?這不僅是舊情綿綿,而是我相信光學這回事還是錙銖必較,鏡片和感測器自然越大越好。iPhone 雖然使用了神經網路的演算法,但畢竟畫面還是「演算」出來的。有時放大到螢幕上看,那種算出來的不自然還是無法接受。在單眼相機最後的榮光時刻,我還是雙機並用好了。
375 克的東西,比一支 iPhone 14 重不了多少 (比 iPad Air 輕多了)。搭配單鏡組的 RF-S 18-45mm IS STM,輕輕巧巧,攜帶出門毫無負擔。我連保護都懶得做了,直接塞到芬蘭 M61 防毒面具包裡帶出門。試拍了幾張,結果算是滿意。對焦非常快,機身小到不太好拿。相信只要換上好一點的鏡頭,一定會有「開光」的效果。不過原本就是貪圖輕巧,先讓小機身配上小鏡頭吧。
回家後,連相機絕緣體的兒子都開了金口,約會出遊時想帶上它。看來小是王道,一點沒錯。
後記:幾番斟酌,我再購入原廠遮光罩 EW-53,以阻擋強光和折射,追求更好的影像品質。